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而衰”,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更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由于一整套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导致制假售假、偷逃税款等失信行为经常发生,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博采众长,探索湖南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方案。至今为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其做法得到了国务院的肯定,在全国也引起一定反响。但是出现了诸如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中介信用服务机构良莠不齐、信用体系各主体信用意识不强、信用信息采集和整合困难多方面问题。本文基于政府职能视角,理论上以马克思信用理论、市场失灵及信息经济学、系统科学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无论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动因还是从其内部协调发展都要求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以上理论在信用体系构建中的应用,意味着在构建初期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而当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渐成熟后,政府又将逐步转变其职能,变市场主导为市场监管。文章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和问题作为文章的切入点,阐述了我省由于政府的重视,取得的一系列的成绩,分析了由于政府履职的不到位甚至是缺位是导致问题出现的根源之所在;剖析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构建需要政府职能积极发挥;并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情况,总结其给予我省包括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市场秩序的提供、政府的积极推动等方面的启示与先进经验;依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方案。其中包括其总体定位、主要内容、主体架构的构建;为保证构建方案的顺利实现,政府必须提供必要支持,包括政府必须运用政治、经济和法律三大手段强化政府职能、必须把握政府的正确职能定位和限度问题、必须保证政府职能的真正实质到位,同时必须为信用体系的构建提供包括组织、政策、技术、人才在内的一系列保障措施。文章得出一系列结论,其中最重要的结论莫过于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在信用体系建立和发展中作用巨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需要政府发挥领导协调、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这是由政府职能和信用体系建设性质决定的。政府职能理论在信用体系设计中的应用,意味着政府在信用体系建立初期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而在发展的中后期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变市场主导为市场监管。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才能构建湖南乃至全国统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