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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在政府的倡导或者帮助与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或者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者不幸的人员,不求回报的实施救助的一种高尚无私的支持与奉献行为。在人类走向现代文明的今天,相帮互助、相互关爱、助人为乐已经成为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中华传统文化精髓闪耀着更加灿烂的时代光芒,逐渐形成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统一,与人道主义精神、现代财富观、社会责任感等相融合的现代慈善文化。当前慈善已经成为物质财富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手段,是扶危济困、安老助残、帮弱助医、支教助学等领域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指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弱势群体走出困境有着积极的纾缓作用。人们的慈善行为都是由主观意识所牵引的,意识指导着人们的具体行为与实践活动。然而缘于中国慈善事业在建国之后曾有一段时间的空白期,慈善事业发展的规范程度还处于相对较低的层面,慈善法制较为滞后,一些不良慈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这都极大挫伤了公众对于慈善的信心与热情,对于提高社会成员的慈善意识来说极为不利。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选择湖南省会长沙作为样本参考地,对长沙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状况、慈善的基本态度和评价、社会成员的慈善行为及意愿等进行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最后从如何加强慈善法制建设、营造慈善文化发展环境、树立现代慈善意识、实现慈善组织科学规范运营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