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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类社会公共问题日益凸显,严重的雾霾问题便是其中之一,已经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雾霾具有流动性、外部性等特征,需要通过跨域合作治理的方式来解决。京津冀地区作为雾霾污染的重灾区,跨域合作治理更是势在必行。然而,长期以来严格的行政边界和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带来了诸多弊端,导致跨域合作治理难以实现。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跨域合作治理体系,以往采取的几次跨域合作治理行动也只是昙花一现。分析当前我国雾霾污染跨域合作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探索跨域合作治理雾霾污染的新途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资料分析和案例研究为主,分析了我国当前跨域合作治理过程中亟待解决问题,并进一步指出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对北京奥运蓝和APEC会议期间跨域合作治理空气污染的案例研究,为京津冀地区雾霾跨域合作治理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国内跨域合作治理雾霾的经验。同时,以欧盟清洁空气计划和日本治理空气污染作为案例,分析发达国家治理空气污染问题的理论积累和实践经验。通过上述内容,总结出我国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在跨域合作治理雾霾过程中,需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利益补偿和协调机制,改革政绩考核目标体系等方式构建起中央政府领导的、多元合作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以保障雾霾跨域合作治理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可以为其他跨区域社会公共问题的合作治理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