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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国家大战略,需要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研究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支持机制,探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途径,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所在。研究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支持机制,在理论上,有助于丰富对公共财政理论的认识;在实践上,有助于认清我国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原因,从而探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改革措施。根据研究主题和内容,本论文主要采用了三种研究方法: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共财政的建立与运行是与政治权力制衡、公民权利平等等民主制度相联系的。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特征与要求,这是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当性所在。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支持机制是由诸多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其中,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出规模、支出结构、制度安排是最核心的构成要素。在研究支出规模、支出结构和制度安排时,作者遵循的思路是,先探讨理论依据与目标要求,再分析现状、查找问题。这是本论文与以往相关研究----只研究现状和问题,而忽视判断标准----重要区别之所在。
研究认为,确定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规模,需要考虑公共财政的公平性要求、国家财政收支规模和新农村建设任务。论文据此估算新农村建设需要18万亿元财政投资。研究发现,近些年财政支农规模在不断上升,但是,与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研究认为,确定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结构,需要考虑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财政支出的阶段性任务和农村公共产品的类别。研究发现,国家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在结构上不合理,突出表现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不够和农业投入比例连续下降。研究认为,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制度,要考虑公共财政的法治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和农村特殊情况等。论文据此提出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要形成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和有力监督的制度安排。研究发现,国家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制度,多部门联合的资金管理制度和以自我为主体的监督制度。由于决策是自上而下的,所以农民被排斥在决策之外;由于纵向多层级、横向多部门共同管理,导致不同层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责任不清晰,资金来源分散、形不成合力,资金运行链条长、安全风险大;由于监督以具体政府部门系统内部为主,形成了自己监督自己的怪圈,导致监督不力。
构建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支持机制,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也要完善制度。制度建设与规模、结构同等重要。为此,需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政策改革:创新财政融资渠道,调整财政资源配置格局,清晰界定政府间事权关系,适当增强县乡政府财力,改革投入决策机制,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建立法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