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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犯”作为刑法的一种犯罪形态,包含着重要的刑法价值,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转化犯”也是一种特殊的罪数形态,有特殊的犯罪构成,厘清转化犯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罪数形态理论以及犯罪构成体系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研究转化犯的理论构建问题:
第一部分是对转化犯概念的剖析,首先从转化犯现象的历史沿革入手,探求转化犯的渊源,然后围绕“转化犯”这一概念如何确立寻找依据,并对学界众说纷纭的转化犯概念进行分类总结,最终揭示转化犯概念的内涵定位并指出其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对转化犯特征的分析。笔者从转化犯时间上的持续性、空间上的延展性、罪质上的异质性、构成要件的重合性和延展性、主客观的一致性以及定罪的唯一性六个方面来分析转化犯的特征,有助于与其他罪数形态进行区分,进一步辨明转化犯。
第三部分是对转化犯构成的分析。转化犯是突破了原罪的犯罪构成,继而符合一个新罪的犯罪构成。本部分从转化犯的行为构造、主观罪过构造分析转化犯的犯罪构成,论述了不同行为类型以及不同犯罪形态的转化犯,并对故意和过失之间、过失与过失之间能否构成转化犯做了明确的界定。
第四部分是对立法中的转化犯的分析。基于上述对转化犯概念、特征以及犯罪构成的分析,对我国刑法中现存转化犯的立法例作重新审视,对这些立法例中规定的情形是否构成转化犯提出自己的见解,并针对立法例中的不合理之处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