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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民族是一个古老、多难而又顽强的民族。本文从犹太民族的经典《塔木德》入手,运用社会学、历史学、宗教学的研究方法,通过探讨《塔木德》中的社会伦理思想,来展现犹太文化的独特内涵与深远影响。全文共分为四个方面:序言部分,总结了学术界关于《塔木德》社会伦理思想的研究状况,列举了国外学者的一些代表性的成果,指出了中国学界对于《塔木德》研究的滞后性。第一部分:《塔木德》介绍。第二圣殿被毁后,犹太民族选择了通过对《托拉》的研习来延续犹太信仰、传承民族精神。以法利赛派为代表的犹太知识分子最终编撰出了犹太教的第二圣典——《塔木德》。《塔木德》成书于公元前200年至公元500年,是流传于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的犹太教口传律法及其解释的权威文献的总汇。从内容上看,《塔木德》分为《密西拿》和《革马拉》两部分;按照题材的不同,《塔木德》又可分为两大类,即《哈拉哈》和《阿嘎达》。因为编撰《革马拉》的人员、成书地点及时间的不同,《塔木德》存在两个不同的版本:《耶路撒冷塔木德》和《巴比伦塔木德》。第二部分:《塔木德》社会伦理思想的表现。文章从对人性的肯定、“己”与“人”的关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归纳了《塔木德》中的社会伦理思想。笔者认为,《塔木德》肯定了人性的独立性和神圣性。在对“己”提出谦卑、诚实、宽恕等道德规范的同时,要求在处理“己”与“人”关系时保持平等、博爱、善良的情怀;在家庭生活中要求夫妻和睦、爱护孩子、孝敬父母;在社会生活中要求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第三部分:《塔木德》社会伦理思想的特征。文章从社会伦理的宗教性、律法性、契约性以及现世性等四个方面归纳了犹太社会伦理思想的特征,并对这些特征的内涵与表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与探讨。笔者认为,《塔木德》的社会伦理思想源于《塔纳赫》,因而具有强烈的宗教性。在宗教的框架下,《塔木德》对社会伦理的要求被犹太人视作上帝的律法,因此伦理思想具有了法的“刚”性。同时《塔木德》所强调的平等、公正、正义、诚信等思想,均源于《塔纳赫》中的契约观,契约性也成为《塔木德》中社会伦理思想的重要特证。由于《塔木德》的社会伦理贯穿于日常生活的道德践行中,因而具有了显而易见的现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