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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案程序是当事人启动民事司法救济的第一道门槛,其设置的合理与否对当事人诉权及程序公正的实现至关重要。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民事立案程序,从根源上解决“立案难”问题,我国法院于2015年起开始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将原来的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模式。立案登记制不同于立案审查制,其对当事人的起诉仅限于形式审查而不涉及实体内容。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当事人诉权的保障,解决“起诉难”问题,而且进一步优化了民事诉讼程序,使其朝着程序公正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但由于立案登记制在我国的实施期限相对较短,人们对其认识不够深入及相应的立法及配套措施的不完善,使得其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了诸如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不加区分;立案监督与救济机制欠缺;滥用诉权现象频发等问题。本文通过对比两大法系关于民事立案程序的规定,总结出了我国民事立案程序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厘清民事立案程序相关理论并参考相关学者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建议。正文共分四个部分进行论叙。第一部分,民事立案程序的基本概况。本章详细介绍了我国民事立案程序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并在相关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事立案程序的概念;接下来分析了我国民事立案程序的演变过程及原因,以期使对民事立案程序的研究形成完整的链条;另外,该部分还对两大法系国家的立案程序的立法例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二部分,民事立案程序的理论剖析。本章主要是对民事立案程序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论述,具体包括:诉权理论、诉讼要件理论和当事人理论。在诉权理论部分,除了有关诉权学说演变的论述外,还论证了立案阶段民事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在诉讼要件理论部分重点论证了其与起诉要件的关系。当事人理论中加入了适格当事人与程序当事人区分意义的描述。第三部分,我国民事立案程序立法和存在问题分析。由于《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规定的是两种不同的立案模式,所以在该部分首先对《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其次,分析了我国民事立案的现状,重点集中于分析民事立案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民事立案程序的完善对策。该部分具体针对文章第三部分中总结的我国现行民事立案程序存在的问题,结合第二部分关于民事立案程序相关理论的论述,从加强诉权保障、改革起诉条件,降低起诉门槛、完善立案监督与救济、构建与完善配套措施和强化对滥诉的规制五个方面提出了对我国现行民事立案程序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