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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公告数量一直居高不下,财务重述原因也愈加花样百出。仅在2013一年内,发布过重述公告的上市公司已多达418家,约为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14.7%。而且,其中有过半数的上市公司在发布更正公告前后业绩发生巨大上下浮动,使得上市公司的利润沦为“镜花水月”。财务重述俨然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的业绩调节器,这无疑会对各方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可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重述监督制度,因此亟需一种法律外的监督机制来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行为。此时,媒体监督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机制逐渐映入了社会公众的眼帘。 良好的企业声誉和个人声誉无论是对企业或管理层的未来职业生涯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企业被铺天盖地的媒体负面报道笼罩时,一言一行都仿佛被暴露在了“镁光灯”下。出于维护企业或者对个人声誉的考虑,企业和管理层可能会减少甚至放弃实施财务重述来达到掩饰业绩的目的,从而提高年报披露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此外,伴随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新闻传播方式从老旧发报机、报纸到目前各式各样的新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加之如今公众阅读习惯的改变,传播渠道丰富多样、传播速度迅捷、传播内容包罗万象的新媒体报道大有取代传统纸媒之势。换句话说,同样的负面事件,新媒体报道负面关注度更高、“聚焦”力更强、对声誉的影响力也更大,从而对财务重述的抑制作用也会更强。因此,本文从声誉机制的视角出发,并同时运用实证和规范这两类不同的研究手段,试图从媒体负面报道、报道内容和报道平台多角度来分析媒体监督是否可以抑制财务重述的发生以缓解目前财务重述频发的现象。 在规范部分,本文分别对国内外有关财务重述影响因素、媒体监督问题、声誉机制运用以及媒体报道与财务重述关系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述。然后,在明确界定了媒体监督、财务重述概念的基础上,分别从公司内、外部进行了财务重述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并阐述了媒体监督抑制财务重述的相关理论基础。接着,在前文的概念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进提出了媒体监督与财务重述的相关研究假设。 在实证部分,本文以2011年至2013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区间,共选取467家财务重述公司及相应的配对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相应的计量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以验证媒体监督是否可以抑制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研究结果表明:(1)媒体对样本公司的负面新闻数量越多,其在近期内实施财务重述的可能性就会越小;(2)媒体的这些负面报道中内容涉及高管的数量越多,也可以减小样本公司实施财务重述的可能性;(3)新媒体平台比传统媒体平台上的负面报道的对财务重述的抑制作用更强。 本文在以上研究结论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经济、法律、社会以及政治环境最终提出了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以期可以改善目前上市公司财务重述频发的现象:(1)建立上市公司和高管的声誉报告制度;(2)鼓励传统与新型媒体平台之间的优势互补;(3)由相关机构出台规范的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财务重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