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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今的经济生活中,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地位和影响是空前的。作为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信贷资产风险高,风险隐患大的问题,不仅严重削弱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还会危及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虽然股份制改造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现了“双降”,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并未真正转变,产生不良信贷资产的体制基础依然存在。尤其是加入WTO预示着外资银行入主中国的最后一道防线被撤消,外资银行会凭借先进的管理技术、创新型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经验势必全方位的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进行难以防范的冲击,金融业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发展历程短暂,基础薄弱,经验匮乏,总体经营效率较低等,使得在众多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承受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如何规避由此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一系列经营风险?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尽快地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并结合其自身特点通过法律的救治使不良贷款得到根本的解决,同时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良贷款泛滥。本文侧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解决途径加以分析。文章分为五部分,分别为:本文首先就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问题入手,在确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对文章的研究框架进行了整体概述。其次,就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界定入手,针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引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巨大危害性,并证实本文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法律成因分析。论文从我国商业银行产生信贷风险的法制成因及信用制度成因进行了剖析,为运用法律手段防范信贷风险奠定了基础。第四,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解决途径进行其法律探讨,采取国际上处理不良资产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我国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法律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维护信用秩序,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强银行信贷风险金融监管,并不断提高信贷风险的监管水平等问题进行论述的基础之上,并就银行内部完善与信贷风险相关的实体法,保护银行债权的同时,提出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有价值的见解。最后,文章作了总结。指出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和对我国商业银行所应对各种挑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