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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古今中外历史悠久。社会救助是由慈善救济、社会救济、政府援助等救助形式制度化的产物。西方社会救助可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而我国则可追溯到孔子的思想。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社会救助的理念都是由慈善发展进化而来的,是在从政府无责任发展到政府全责任再到责任多元化的过程中得到逐步完善。研究社会会救助就是针对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出解决方案,使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不断地完善。本文选取美国联邦政府的社会救助制度与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针对其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管理运营方式等方面,将两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再结合我国国情,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提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观点及建议。本文从中美两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制度本身作为切入点,对两者进行比较与分析,我国社会救助有悠久的历史,但是社会救助立法还依然很缺失,这就导致社会救助的实施无法可依,弹性大导致出现很多腐败问题。要加强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其次我国社会救助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而由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实施,这就使社会救助带有明显的政府施舍色彩,不利于社会救助的公平化发展。因此,在我国发展社会救助需要建立独立的社会救助机构。再次,社会救助形式比较单一,还有很多形式还在试点探索中,其他救助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住房救助还很欠缺,急切需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