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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不仅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更与投资者对市场发展的未来预期以及由此确立的投资信心相关。为确保这一信心的稳定,通过强化监督保证证券市场诚信力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新闻舆论监督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有效途径。本文从分析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的缺陷入手,提出引入新闻舆论监督作为监管辅助手段的必要性。本文共分四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新闻舆论监督的概念入手,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的特征、法律属性。结合我国立法实际,概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在发掘并分析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二部分,着重介绍美、德等国家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状况,通过对国外新闻舆论监督立法共性的分析,寻求值得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值得借鉴之处。第三部分,为本文核心。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立法的缺陷,并对相关缺陷做了细致分析。第四部分,介绍新闻舆论监督监管的措施。论证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二重性”,强调在保障新闻舆论监督权的同时,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舆论监督权给予必要的限制,防止负面作用的发挥。论文在最后还按照现在媒体的发展方向,对新媒体——博客如何参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监管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