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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中国西南的贵州省作为地域文化研究对象,从历史文化的视角,以本人十余年来在这一地区所进行的田野调查和民族志研究为基础,对贵州的山地社会、宗教信仰、社会仪式、建造符号、服饰文化、歌舞仪式、傩文化以及仍然存活着的各种“地方性知识”进行了多角度研究。在此基础上,攫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和仪式样本,借鉴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为代表的阐释人类学理论和方法,以当地“文化拥有者的内部眼光”和受访者对自身文化的“自我解释”,以“深描”和“阐释”方式,梳理和透析贵州地域历史上所形成的多样性文化。由于特殊的地理地貌和历史等原因,形成了贵州以“文化千岛”为特征的多元文化格局。本研究通过三个方面的讨论:1、文化认知的多样性;2、文化生态的多样性;3、文化自由的多样性,对贵州文化的深层结构、精神内核和源动力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究。一、文化认知的多样性。本研究探索了隐藏于各种贵州文化符号和仪式活动下的恐惧意识、万物有灵论的世界观、民间信仰和习俗等共同的精神本源,挖掘并整理贵州文化样本的文化认知结构。探索文化如何通过神圣化的符号和仪式,呈现出的民族精神(ethos)及其世界观(world-view)。指出了这种以“恐惧”为核心的精神本源是贵州多样化的文化体系形成的源动力,并由此建立起以自然为尊的人地关系、与祖先神祇和各种神灵之间的精神维系,形成了独特的文明形态。提出了在贵州多样化的文化现象中,仍保留着许多氏族社会晚期向文明社会过渡、转变时期的文化现象,印证了摩尔根、列维·斯特劳斯、弗雷泽和马克思等人关于人类社会早期阶段的学说。二、文化生态的多样性。本研究从文化认知的角度,研究贵州的文化生态现象。并从文化生态学角度对单线的、简单的社会文化进化论进行了驳论,强调多线进化的法则,驳斥那些贬低“地方知识”和“原始文化”的话语霸权,同步论证了贵州文化的基本特征与中华民族文化内涵的一致性。三、文化多样性与文化自由的关系。本研究探讨的另一个重点是作为群体性人权的文化自由。以著名福利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为代表的人类发展观为理论依据,讨论了文化自由与人类可行能力发展之关系。本研究证明:以“文化千岛”为表征的多样化的“地方知识体系”及其“和而不同”,“共生共荣”的文化格局,源自贵州各文化子系统彼此之间的沟通和宽容,是文化自由和文化权利实现的结果。文化自由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和人类发展的重要品质之一,是人类发展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工具。应尊重和保护文化自由与文化权利,实施多元文化政策,努力消除因民族、语言和宗教多样性而造成的隔阂、歧视与冲突,是当今世界保护文化多样性,实现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本研究还证明了:文化的核心是思维,由思维的自由创造了文化的自由。人们思考事情的方式不同,所创造的文化也不同。思维的不断发展,促进文化的发展。文化多样性首先是思维的多样性,思维的多样性造就了文化的多样性。本研究的旨归在于:把历史文化的研究与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结合起来,在以互惠平等、文化自由与文化权利等人类发展的基本品质基础上,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地方知识的拥有者”选择正确而有效的方法和路径,以实现自身文化的保护,培育其自主发展能力,以避免在商业化和不恰当的、过度的城市化过程中造成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冲击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