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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的结合,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排放量。中国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通过几年的试点尝试,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目标节能量交易市场,但是中国的目标节能量交易仍处于初级阶段。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构成,需要有以下核心要素,即节能义务的设定、节能量的认证、节能量的市场交易以及责任与追责。第一,节能义务的设定,即国家节能主管机关通过设定和分配节能义务;第二,节能量的认证,即节能责任主体完成节能目标,获得的节能量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审核认证;第三,节能量的市场交易,即节能量的所有权人在自身完成节能义务的前提下,将多余的节能量卖给节能量的需求方,买卖双方在节能量交易平台完成节能量市场交易;第四,责任与追责,即节能量交易制度的保障制度,通过对未完成节能义务的节能责任主体进行惩罚。由此,从这四个方面对中国的节能量交易制度的现状进行考察研究,并具体比较分析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的地方典型试点山东省和福建省,找到该制度的不足之处。一是节能义务的设定和分配失衡,二是第三方认证机构准入制度缺失,三是交易市场不规范,四是关于未完成节能义务的节能责任主体的惩罚力度不大,不利于保障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 本文从这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出发,在借鉴欧盟白色证书交易制度的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思考建议并展望了中国节能量交易制度的发展趋势,对促进中国节能量交易制度的实施并逐渐与世界节能量交易市场接轨,共同缓解能源紧张的压力和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