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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作为一项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主要国家普遍适用的公司诉讼法律制度,其在我国的引入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其在我国的公司治理与证券市场规范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在公司立法及实务中,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在我国发展尚不完善的证券市场中大量存在着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层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而股东派生诉讼作为追究致害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机制,能有效保护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利益,制衡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
然而,我国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在股东派生诉讼上规定较少,我国《民事诉讼法》上也欠缺与股东派生诉讼相关的程序设置,使得股东派生诉讼在我国所起到的作用并不理想。
本文以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强化之需求为切入点,兼谈民事诉讼法中的缺陷与完善,探讨如何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保障股东派生诉讼的施行,从而助力中小股东顺利维权,以期为弥补我国立法不足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思路。
本文的内容是:
第一部分是引言;
第二部分是股东派生诉讼的法理分析;
第三部分是股东派生诉讼对证券民事责任的意义;
第四部分是股东派生诉讼的立法建议;第五部分是总结。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证券民事责任为视角,讨论股东派生诉讼在我国法制环境中的作用及完善。本文选题贴近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但是法律却出现漏洞亟需填补;综合《公司法》、《证券法》与《民事诉讼法》中不足,分析中小股东在证券民事赔偿中的合法权益维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