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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航空运输业已成为世界各国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业也正乘着航空运输快速发展的列车朝着可持续化、低风险化的目标发展。然而,航空运输是一项危险度极高的交通方式,引领无数人神往的神秘蓝天蕴藏着深不可测的危机。自从第一条国际航线开辟以来,关于航空事故等“空难”事件的报道便不绝于耳,人们在追寻探索天空梦想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身心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于航空运输的高危性、源自于航空飞机的产品质量问题、来源于航空运输过程中不可预知的人祸天灾。因此,在航空旅客运输领域,法律的存在对于调整双方当事人关系、解决利益纷争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国际航空运输模式的日益复杂化、多元化,无论是该领域的工作分工还是制度法则都越来越精细、繁杂,所引发的国际私法问题也因其领域的特殊性而越发值得研究。由马航MH370事件所引发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纠纷赔偿责任问题研究,诸如赔多少、如何赔、谁来赔付、在哪里赔付等这些问题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活动所引发的争议解决过程中均或多或少影响着争议双方的权益纷争。正因如此,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纠纷之赔偿责任制的深入研究对于该领域的争端解决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为了探求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赔偿责任制度的理论架构,本文拟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将重点阐述关于马航事件赔偿问题所涉及的国际私法问题。从马航事件说起,将受害人家属最为关注的赔偿限额、赔偿范围、管辖权等事宜进行详细阐述。笔者将从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谈起,进而重点论述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法院管辖权及承运人责任这两部分。第二部分将介绍国际公约对航空客运赔偿的法律。笔者将分别论述《华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关于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通过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来探索国际公约、国际法律性文件对于相关问题的立法规定。第三部分将深入探讨国际航空客运赔偿责任的识别问题。识别是国际私法上一个重要的问题,通过对识别这一理论的论述来探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法律关系中所涉及的国际私法问题。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将着重阐述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是讨论承运人归责原则的两个出发点,通过识别其归责原则,进而明晰承运人所付责任。从归责原则说起,比较两大公约关于此方面的规定探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赔偿限额和赔偿范围。第五部分将以马航事件为例重点介绍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赔偿责任制度在空难事故中的具体运用。笔者将结合“华沙体制”及《蒙特利尔公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有关司法裁决,设计出一个合法、有效的诉讼方案,以期能够为马航事件当中的受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意见,将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纠纷之赔偿责任研究回归到司法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