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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治理党风政风,以无比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党风廉洁、政风清廉。2016年12月,党和国家制定实施《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试点地区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大力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始终不懈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旗帜鲜明地推进党内监督,大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基础,党风廉洁建设由治标为主迈向标本兼治。 “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和重要领域,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取得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新的历史时期,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等方面建设存在的一些情况和不足,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事业深入进行。通过对Z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现状进行研判,梳理提炼出队伍建设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比较好的影响,也发现了存在的能力素质专业化不足、培训缺乏整体规划性、激励措施结构比失衡等问题。 经过分析研判,尝试给出了新时期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几点看法:一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干部准入制度,实行岗位分类管理;二是制定系统性培训规划,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三是实施多层次激励,加大物质与文化激励,加强内外监督和考核。队伍建设是一项关系到多方面的、多领域的系列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并采取多种科学协同的措施。一方面要重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技能素质,另一方面也要培养锻炼热衷于工作、乐于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固本培元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基,更加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