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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开始,以“非典风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了系统化行政问责制度的建设,其旨在通过构建责任政府的倒逼式民主机制,约束各级地方官员的行为和工作。目前,行政问责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党政机关内部行政同体问责,另一部分是党政系统外部的行政异体问责,步入新时代,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不断完善,但是由于运作模式、监管效率、倒追原则等方面的原因,目前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接连发生的天津港爆炸、渤海石油泄漏、婴幼儿假疫苗、新型冠状病毒系列事件等,让行政问责体系建设面临巨大的考验。通过对此类事件的研究可以发现,产生系列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源,与权力滥用、官员失职等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追溯,这与我国尚未完全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问责机制有关。行政问责的范围不明确、人员综合素质低、透明度低、主观性强等,使得行为问责难以突破“形式主义”的桎梏,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引发信任危机。因此,针对目前行政问责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性的探究问责机制体系的完善,对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以及行政系统改革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不断强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基于此,为深入探究我国的行政问责问题,本文以淮安市清江浦区目前的行政问责现状为研究对象,依据社会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通过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找到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经验,从思想认识、权责关系、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给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问责体系不健全、信息公开度不够、监督体系不完善、未建立相关的绩效评估机制、法律以及制度不完善、行政问责事由界定模糊、程度不规范、行政问责文化缺失、监督不力等。针对系列问题,本文从政府、公民、监督机构的角度出发,给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文共计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创新点和不足、研究文献等;第二部分主要对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为现状调查,以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问责现状为例,探讨其目前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针对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问责问题的原因分析;第五部分是国内外行政问责可借鉴的经验和方法;第六部分为结合相关国内外经验,对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