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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业属于思想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范畴,虽然对人的思想和行动没有强制性,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新闻事业对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时至今日,学界对于我国新闻事业的功能已经做了诸多卓有成效的研究,为我们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作用提供了理论指导。相对而言,对于新闻事业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则相对贫乏。本文尝试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从合法性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的新闻事业进行考察和研究,以期通过这种研究,发掘出我国新闻事业能够发挥出巨大功用的深层次原因,从而丰富和扩展对我国新闻事业的研究成果。通过梳理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演变的历史,本文将其历史划分为各具特点的三个主要阶段,通过独立的章节进行了研究。全文具体内容如下:引言:对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演变历史进行研究的重要性及意义第一章:这是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演变史的第一阶段,时间跨度为1949年至1956年。这一阶段是我国新闻事业初步建立和发展时期,对我国新闻事业的合法性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本章通过建国初新闻事业的全面体制化、受众改造、新闻界自我认同塑造、新闻理论发展等三个主要方面论述了我国新闻事业如何迅速地确立自己的合法性基础,并明确了这一时期合法性构建所存在的不足。第二章:1958年至1991年是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演变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以1978年为界分为明显的两个时期。1978年之前的这个时期,我国新闻事业遭遇浩劫,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新闻事业才重新进入正确的发展轨道。本章通过毛泽东领袖魅力、新闻法制建设、新闻理论的相关发展等三个主要方面对我国新闻事业面对的合法性危机及自我解救进行了研究。第三章:1992年至今是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发展的新阶段。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我国新闻事业在这个阶段迅速地发展,扩大和巩固了自身合法性的基础。本章主要通过新闻理论的突破、受众观念变化和法制建设等三个方面对这种历史进行研究。结语:通过总结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演变的三个阶段历史,明确了我国新闻事业具有强大和稳固的合法性基础。同时,通过对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危机的研究,也明确了在维护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的时候,应该主要依靠什么,主要应该规避什么。本论文属于新闻史的研究领域,广泛地参考了我国新闻事业发展史的历史资料。这种研究是一种基础性的研究,其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研究,可以从宏观上为我国的新闻事业合法性进行“塑像”,让后继的研究者可以对我国新闻事业合法性有一个直观明了的认识。这样子可以减少后继研究的难度,并使得后来研究者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加具有针对性、更有深度的理论研究。这也是本论文的研究初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