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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于20世纪末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我国的老龄人口不仅总量基数大,而且呈现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和趋势,给“未富先老”的中国带来巨大的养老压力。为解决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确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但是,随着“421”家庭的增多,家庭的养老功能式微,与此同时,社区养老服务还未普及,在这种情况下,养老机构的补充作用尤为重要。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养老机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养老保障目标的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的养老机构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不仅总量供不应求,而且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因此,探索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破解我国养老机构发展难题成为迫切需要。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PPP,是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建立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与传统的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相比,PPP模式可以将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的优势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PPP被很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保障房建设、养老、社区服务等领域,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很多公共产品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也开始采用PPP模式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全国范围来看,PPP模式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领域还未得到普及和有效利用。因此,本文尝试研究将PPP模式引入我国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中,以解决我国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资金供给不足、服务质量较低等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PPP的内涵和类型,然后分析了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接着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两个方面对PPP模式应用于我国养老机构建设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分析和总结新加坡、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养老机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将PPP模式应用于我国养老机构建设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为促进PPP模式更好地应用于我国的养老机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完善PPP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选择适合的PPP具体模式;三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四是加强全面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