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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农村中涌现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加大,给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农村中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流动成为现代化背景下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由于现行的二元社会体制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农村劳动力进行举家迁移,迁移人口中大多数为已婚男性,致使在农村社会中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群体,即“留守妇女”群体。山东省是农业大省,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人口向外输出的数量在全国范围内名列前茅,在同等社会制度背景下,山东省农村留守妇女现象较为明显,在社会中产生的影响也较为强烈。针对这一现状,本文以山东省为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指导,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采用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方法和类型群体、典型个案进行资料详尽收集,按留守时间、文化层次、留守家庭经济状况等划分调查研究对象,综合各项指标对留守妇女现象客观、科学地进行评价,重点研究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存在的问题,着重考查了留守妇女的经济生活状况、政治生活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她们的闲暇生活和感情生活状况,从不同的侧面反映留守妇女在农村社会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如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务工后,劳动负担加重,劳动创造的价值往往被忽视;婚姻家庭关系变化不明显,但存在潜在危机;留守妇女的心理忧虑多,安全感大大降低;社会支持网络重心发生转移;自我发展需求受限等。针对山东省农村留守妇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一些促进农村妇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对策,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发展农村社会经济,是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化发展,为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就业环境,避免劳动力的外流,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妇女的数量;在文化方面,积极提倡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念,为留守妇女在农村社会的生活和发展提供宽松的空间,调动留守妇女对自身要求发展的积极性,使其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此同时,政府部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为她们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越的政策和保障:最后,呼吁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关注力度,为更好更优地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全方位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