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想象竞合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想象竞合的明文规定,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目前,理论界在想象竞合上争论最多的是关于它的法律本质和处罚方法问题。但是如果不对想象竞合这个复杂的罪数形态本身进行考量,不深入分析它的事实结构和特征,关于法律本质和处罚方法的争论就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样的讨论再热闹也是毫无意义的。本文就想象竞合的概念、事实结构、法律本质、处罚方法以及与其他罪数形态的界限等诸多问题阐述了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全文分四个部分,共计三万两千字,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部分,想象竞合理论研究概况。我国的罪数理论受德日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理论影响颇深。在想象竞合理论的诸多问题上都深深烙下了各国理论的影子。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想象竞合的研究进路是不一样的,有着自身的体系。此部分对德国、意大利、日本以及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的罪数理论体系和想象竞合在各自体系中的位置进行介绍,以防我们在借鉴使用时,把各国的概念、理论鱼龙混杂,使想象竞合更加复杂。 第二部分,想象竞合的概念、特征与法律本质。本部分首先就目前理论界对想象竞合的概念定义进行总结评议,然后深入分析了想象竞合的事实构成和结构特征。本文以列举的案例为事实基础展开剖析,认为想象竞合的主观罪过应是复数的,可以是数个故意、数个过失还可以即有故意又有过失,而单一的是意思决定。在客观方面,想象竞合的“一行为”应是社会生活意义上被评价为一个的行为。把这一行为纳入法律规范评价的话,它有着数个法律性质符合数个构成要件。想象竞合须触犯数罪名,并且其中的任何一个罪名都无法完全评价其行为,而至于数罪名是否只能是数个性质不同的罪名,还需进一步研究。在客体上,想象竞合表现出侵犯数客体的特征。通过对结构特征的分析,总结出想象竞合的概念为,一个事实上的危害行为符合数个构成要件,触犯数罪名而其中任何一个罪名都不能完全评价这一行为的情况。本部分最后论述的问题是想象竞合的法律本质。这个内容从四个方面来阐述,首先介绍了目前理论界对想象竞合法律本质的争论,并界明了本文所使用的“实质一罪”与“实质数罪”概念;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