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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混业浪潮的逼近,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金融业的边际利润降低,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金融机构“内忧外患”。金融控股公司为金融业持续性发展提供一条可行性出路。自2002年以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已迅速发展为集金融与实体产业为一体的“超级金融超市”,满足实体产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然而,机遇与风险并存。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润空间的扩大的同时也掩盖真实的资金流向和债务水平。金融控股公司的高债务杠杆运作引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加大,尤其是影子银行运作表现出极强的传染性。在缺乏有效“防火墙”设置的情况下,个别企业的风险极易在集团内部相互传染并向外部扩散,诱发金融不稳定。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债务金字塔结构视角分析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本质和风险传染的问题。文章首先梳理了近年来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观点。现有研究肯定了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资源协同效应等优势,也分析了财务杠杆过高、内部关联交易、风险传染等问题。但是,现有的研究多侧重现象描述和实证检验的方法分析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绩效以及优势和风险,没有揭示金融控股公司的本质以及风险传染的内在机理。随后,文章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其次,文章基于债务金字塔结构理论,深入剖析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银行、NBFIs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经营活动过程中伴随的债务内生性创造、债务“金字塔”扩张、金字塔内部债务偿付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务增信过程,解释大型企业热衷组建金融控股的本质原因。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银行债务增信过程中可能伴随的风险传染和转移。银行成为集团最后贷款人的同时也成为集团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最后,本文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金融控股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本质在于内生性创造自己的债务满足经济体的真实金融需求,从而促进资本的有效积累。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银行NBFIs以及非金融企业等经济活动过程中不断在创造债务,这些债务构成了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债务金字塔机构。在债务金字塔中,位于高层级债务对低层债务自上而下的偿付过程中,银行发挥债务增信功能,为整个集团提供流动性支持,成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最后贷款人”。但是,债务偿付和增信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低层级债务的风险向高层级的银行传染和积聚,银行成为同时成为了集团风险的“最终承担者”,金融不稳定性已然成形。金融控股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内生性创造债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担保和金融支持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风险传染和扩散,甚至会诱发系统性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