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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政策的根本目标在于提升社会福利。对大多数居民来说,幸福即使不是生活的唯一目标,也是主要的目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指标,已经得到广泛的关注。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而国民的幸福感随着经济的增长出现了停滞,甚至是下降的趋势。“幸福停滞”促使我国各级政府的执政理念开始转向以人为本和重视居民主观幸福感。学者研究了收入、收入差距和住房等对我国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并向政府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但从政府本身出发研究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文献还比较少。我国是一个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经济,政府垄断了大量资源,对市场的管制和干预也十分频繁。因而,在我国研究政府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工作。本文将从政府质量、公共支出的角度研究政府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作用机制。首先,本文研究了政府质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政府质量包括政府技术质量(行政效率、监管质量、法治水平和腐败控制)和民主质量(民意表达程度、政治稳定程度)两个维度。政府质量主要通过影响经济增长、社会信任和公共支出结构的方式影响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考虑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本文将样本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样本。实证研究表明,政府技术质量主要影响中西部地区居民主观幸福感,而政府民主质量影响东部地区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进一步的研究还表明,政府技术质量影响低收入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而政府民主质量主要影响高收入和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其次,本文研究了政府质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不平等的影响。由于政府部门掌握公权力,在该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代理人”,被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而,公共部门职员可能贪污、受贿,他们在子女教育、对某些稀缺物品或机会的获得方面,以及住房、医疗和交通等方面都可能享有特殊优待,导致公共部门职工的福利水平高于非公共部门职工。本文使用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衡量包涵显性福利和隐性福利在内的整体福利水平,研究表明,我国公共部门职工的福利水平显著高于非公共部门。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和进行实证研究,本文发现提升政府治理水平能够约束公共部门工作者的行为,并且为非公共部门工作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条件,从而缩小部门间的福利不平等。第三,本文研究了政府公共支出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在我国的转型过程中,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的供给严重恶化,不利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提高。公共支出的扩大能够降低居民谨慎性储蓄的动机,增加了居民主动消费倾向。然而,政府机构和官员有追求自身目标最大化的倾向,可能在公共支出决策中进行腐败等行为以谋取私利,导致支出效率变低和结构失衡等问题。因此,本文在研究公共支出对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时,将政府质量纳入研究范围。即使控制了政府质量,公共支出对我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仍然有显著的影响,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等社会性支出对我国居民主观幸福感有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在政府质量较高的地方,公共支出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正效应更强。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公共支出主要是影响收入较低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最后,各地的环境质量反映了政府质量和公共支出分配状况,本文研究环境公共物品的质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我国当前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给居民造成了健康和经济损失。加强环境治理是否能提高我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呢?本文的研究发现,居民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对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有重要的影响,在较好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居民感觉更幸福。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量以及建筑和拆迁扬尘产生量越高,导致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下降。其次,环境污染的不公平性问题在我国暂不存在,空气污染对不同年龄、教育水平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幸福感的影响度没有太大差异。最后,利用环境物品和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回归方程,可以发展出“主观幸福感方法”,用于评估环境物品的价值。本文利用该方法研究发现,居民对空气环境的支付意愿为837.81元,即在保持居民主观幸福感不变的情况下,每多排放一吨污染物,应补偿居民837.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