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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系着民族素质和国家未来。自由是有意义生活的基础条件。只有每个人的自由、充分的发展,才有一切人的自由、充分的发展。若想实施自由教育,必须实现教育自由。然而实际上,教师的自由是否得到了保证,教师的自由状况是怎样的?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问题。研究以哲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教育伦理学为理论基础,采用文献法、理论研究法、调查法以小学教育的视角剖析教师自由问题。以“教师首先是一个社会人”为落脚点,教师自由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的自主活动区域,即教师义务和教师权利之间的动态部分。包括教学自由、学术自由、管理自由、生活自由。教师自由具有其内在限度,即教师权利、教师义务、教育教学规律以及教育教学法规。教师自由的外部边界为教师伦理。针对T市小学教师的自由状况,调查表明,当前小学教师自由状况“喜忧参半”。在各自的职业生活当中,感到自由和不自由的方面各占一半左右。小学教师自由的状况与年龄、教龄、职称、职务、年收入等因素有较明显的关联性,与是否担任班主任并无明显关联性。学校管理制度对教师产生了一定束缚,缩小了小学教师自由范围。小学教师待遇偏低、任务琐碎繁重,部分教师对自身职业认可程度下降并对职业社会地位感到不满。要实现教师自由,必须首先满足教师的物质生活需求,创设能够赋予教师荣誉感的良好的学校精神文化,赋予学校规章制度以灵魂,致力于自由的教师文化氛围建设。同时,提高小学教师社会地位、创设和谐的社会环境,尽快制定出适应我国教师发展现状的法律法规。提供职前、职后的教育支持,并充分调动教师主观能动性,唤醒教师的自由意识,对教师身心健康和自由的休闲给以引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