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券市场注册制实施以来,证券中介机构的职责不断加强,中介机构不仅要做好对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更要把好进入证券市场的第一关,为投资者和证券市场营造良好的证券生态环境。自虚假陈述案件中适用比例连带责任以来,对于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划分产生了较强的冲击,司法实践中逐渐适用比例连带责任划分中介机构的责任,而不一味适用全有或全无的连带责任划分标准。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责任分为内部追偿责任与外部责任,由于外部责任涉及投资者等切身利益,从中介机构对投资者等外部比例连带责任的角度出发,厘清虚假陈述案件中证券中介机构比例连带责任划分的基础和标准十分必要。首先对司法实践中中介机构承担比例连带责任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例进行分析,通过梳理证券虚假陈述典型案例的裁判结果、诉讼请求、裁判理由,全面分析司法实践中的案件裁判情况,进一步整理出法院对中介机构连带责任划分的裁判思路和观点。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中介机构承担的外部责任存在着从全部连带责任到比例连带责任的转变,法院在案例判决中逐步适用比例连带责任解决中介机构外部责任划分问题。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案件不断增加,在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案件中大多引用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但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对比例连带责任明确规定,对于证券法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如勤勉尽责还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在案件中适用比例连带责任时,不仅侵权责任理论中尚未明确规定,在证券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标准尚未达成一致,对于比例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因力认定出现偏离,对于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标准的认定、免责抗辩的相关规定、责任主体间连带责任划分约定适用不明确,以上是比例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诸多困境,理顺比例连带责任适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适用比例连带责任并不是毫无基础和依据,而是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适当性、合理性,比例连带责任指中介机构对外承担一定比例的连带责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出发,分别从中介机构承担比例连带责任的必要性、适当性、合理性三个层面分析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适用比例连带责任有利于保护非最终责任人,贯彻过责相当原则,促进证券市场良性发展,对比分析比例责任与比例连带责任,从因果关系和过错两个角度切入分析,无论是中介机构对于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还是中介机构主观上的过错程度都表明,在虚假陈述案件里中介机构对于投资者损失的影响并不是全部的,而是部分有所影响,中介机构主观上也分为不同类型的过错,以上均表明中介机构对外担责上应当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连带责任。根据虚假陈述案件中不同的中介机构主体,细化中介机构比例连带责任划分的标准,梳理出比例连带责任划分的基本路径,首先,从过错和原因力认定的主线出发,明确中介机构过错的不同层级和原因力强度的不同分类;其次,结合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其它因素,即明确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的内涵和标准、合理适用相应的行政处罚、免责抗辩、考量各方责任主体之间连带责任划分的约定。综合上述多个因素,对中介机构的比例连带责任进行准确和合理划分,形成合理的比例连带责任划分思路,为司法实践提供划分建议,以合理化和清晰化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对外承担比例连带责任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