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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宁夏决定从2005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两免一补”,宁夏地处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的保障能力较差,尤其是国定贫困县“吃财政饭”的情况十分严重。“两免一补”资金中地方财政的负担率及资金的持续性成为研究的焦点。
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搜集了样本县的第一手资料,考察宁夏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的现状,研究“两免一补”资金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负担比例。“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农民的教育支出负担,提高了宁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投入水平。然而“两免一补”资金保障中存在不足,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依然不足,“一补”的标准低、覆盖面小,公用经费标准偏低且拨付机制不科学,“两免一补”资金中地方财政负担比例过高,针对宁夏“两免一补”资金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