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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代性既是当下研究的热点,也呈现出较大的认识分歧。为了澄清教育观念,防止观念混乱给教育实践造成困扰,有必要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文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从个体生存境况变迁的视角,在个体权利视域中考察现代教育,意在追问个体权利本性的教育现代性是否具有正当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可能采取什么办法解决问题。论文采用社会学与政治哲学相融合的社会政治哲学研究方法,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转换,综合运用文献法、历史法与比较法对论题进行了研究。在具体行文过程中,也尝试运用了个案法、观念史叙事法及生活体验的研究方法。论文的主要观点:在个体权利视域中教育现代性具有正当性,但权利个体并未全部成为现实个体,可以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进一步落实个体权利,为个体建立一种可能的存在方式。论文提出个体权利是反思教育现代性的原点,以个体权利为本是教育现代性的根本特性。可以从“发生的进路”与“目的的进路”两条道路论证个体权利视域中的教育现代性是否具有正当性。从“发生的进路”来看,现代教育以权利平等取代特权,打破了等级化的教育生存模式,更能够得到认同;从“目的的进路”来看,现代教育的自由还不够充分,个体生存方式大众化甚至孤独化,说明教育现代性的正当性水平有待提高。论文认为权利个体未能全部成为现实个体的原因主要在于权力的滥用与边界意识的缺乏,具体原因有多种:“统一”思想观念的束缚;现代教育秩序的强制;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的缺乏;教育边界的固化。解决问题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是:道德人——超越权利为本的人性论假设;边界意识——教育理论新思维;尊严至上——由权力转向权利的法治保障;“整合”的权利文化——现代教育制度建构的必要条件。论文提出可以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两个层面落实个体权利。私人领域解决个体权利问题应遵循私人领域的游戏规则,教育权力只能有限介入;公共领域解决个体权利问题应遵循公共领域的游戏规则,要站在他者的立场,拥有公共的情怀,更要借助于公正的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