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团购是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它有别于传统的买卖交易,也不同于一般的B2C模式下的普通电子商务模式。它的新体现在网络团购的交易过程,这个交易过程涉及了三方主体,分别是团购网站、商家和消费者。团购网站、商家及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传统交易的法律关系相比较而言更为复杂,网络团购自身的特点和交易模式极容易引发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例如交易主体的法律关系模糊不明、责任主体不明确、格式合同侵权、合同内容不完整、团购售后维权难等法律风险。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导致团购网站和商家互相推卸责任,法律纠纷日益增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团购侵权、团购欺诈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着网络团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网络团购行业混乱和消费者维权难的难题,首当其冲地就是要研究网络团购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样才能进一步明确网络团购中的义务与责任承担主体。然而目前我国对网络团购行业的法律法规处于相对缺失的状态;学界对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呈现出百家争鸣,各执己见的局面。本文以第三方网络平台组织的网络团购为研究对象,对团购网站-商家-消费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我国的网络团购分为三种法律关系,依据团购网站运营模式的不同,三个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分别是显名间接代理合同关系、居间合同关系和一般买卖合同关系。厘清网络团购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后,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逐一探讨处于不同法律地位的团购网站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笔者从法律和制度层面,针对目前网络团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规范网络团购的相关对策,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网络团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