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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征税范围最广,涉及面最宽,与人们切身利益关系最紧密的税种。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它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双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的所有税制要素中,费用扣除制度直接决定着税基和税负水平,是影响税制公平的关键因素。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历史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自1980年首次开征以来,个人所得税为调节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都发挥了有效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许多中低收入人群也加入到纳税者的队伍中来,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国税收体系里的第五大税种。然而,在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在现有的费用扣除制度下,个人所得税凸现出不公平和低效率,这非常不利于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发挥。2011年,我国开展了个人所得税的第六次改革,“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是将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加以强调,并明确指出“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本文在此政策背景下,以税制模式的转变为契机,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进行研究,深入剖析了我国个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演变、特点及存在弊端,并导出了我国个税费用扣除制度设计的一些基本要求。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4章。首先,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运用分配正义理论、人权理论、公平效率理论等对费用扣除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其次,介绍了我国个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历史沿革,并分析了个税费用扣除制度的特点;再次,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揭示了我国个税费用扣除制度存在的费用扣除标准不科学、费用扣除项目不完善、费用扣除方法不公平以及课税模式严重滞后等问题;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导出了文章的结论,即费用扣除应坚持公平优先;扣除项目应坚持以人为本;税收征管应完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