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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诞生,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而生出许多变化,同时又衍生出很多新的形式,很大程度上的繁荣了经济,方便了人们的生活。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入彻底的对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不断完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这些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从目前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本身含有诸多隐患并且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脱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如果监管不当则会对金融体系的安全产生影响,对社会的稳定产生重大冲击,增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迫在眉睫,监管的中心点应落脚于法律规制。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必要的行政法律规制,完善相应的行政法规制法律制度,明确什么样的经济主体有资格参与互联网金融活动(即明确准入条件),明确哪种行为可以做,哪种行为不可以做,同时应当尽快明确各种互联网金融类型应当分别由哪些主管部门进行规制,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其特点的分析,认为存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行政法规制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在对互联网金融行政法规制做出法理界定与分析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政法规制的现状和不足进行分析,并通过借鉴域外经验,提出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行政法规制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