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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民事诉讼是诉讼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捏造事实、虚构证据等方法,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官产生错误的认识,作出判决,进而对司法秩序或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的行为。关于这些行为的性质和问题,我国的民事法律中有一些相应的规定,但是长期以来一直未建立相关的惩处机制,使得虚假民事诉讼的发案率非常高。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第35条对虚假民事诉讼的概念和刑罚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使得我国打击和防范民事诉讼中的虚假行为制度开始形成,这有利推动我国民事诉讼的防范和打击工作。但是,由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不具体,使得这一制度的实施并不顺畅,不利于防范和打击虚假民事诉讼。笔者以此为对象,以进一步了解我国虚假民事诉讼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推动更加严密的防范打击制度的完善。根据篇幅和论文论述的需要,本文共分文四个主要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对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现状进行阐述,对本文在论述中主要使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基础理论,主要阐述虚假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及虚假民事诉讼与相关概念的辩析,为后续的分析和研究提供基础;第三部分是我国虚假民事诉讼防范制度的现状和不足,分析现行虚假民事诉讼的发案情况及类型,从司法认定难、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相关的机制缺失等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引起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是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制度的对策,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完善法律规定、明晰刑事法律责任、加大检察监督和完善证据审查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对策,以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虚假民事诉讼防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