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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公司治理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分散所有权结构下内部经理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第一类代理问题)。而近年来的学术研究结果表明,现实中股权结构并没有像预期的那么分散,而是比较集中,并且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着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存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所有权分散情形下内部经理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但也导致了控股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控股股东一旦控制了公司,可能会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私利,即获取控制权的私人收益,以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为代价,导致了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第二类代理问题)。大量研究表明,世界上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存在终极控制人,终极控制人的存在,不仅决定了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格局,而且对公司的财务决策行为能够施加重大的影响。终极控制人经常用金字塔股权结构来强化自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在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发生了分离,为终极控制人通过各种财务决策侵占上市公司和小股东利益、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提供了便利和可能,从而加剧了终极控制人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随着我国民营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民营上市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普遍采用金字塔股权结构来分离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终极控制人与外部小股东之间由于利益冲突而引发的代理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这一问题也引起了我国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04年,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公布最终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并且披露最终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链条。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约束终极控制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增强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但是近几年来,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及外部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仍然屡禁不绝。本文从三个方面具体论述了这一问题:为什么我国绝大多数的民营上市公司选择金字塔股权结构而非水平结构控制的方式来构建企业族系?终极控制人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又有那些表现形式?终极控制人能够侵占小股东的原因以及如何防范终极控制人进行利益侵占的问题?针对上面的问题,本文基于金字塔股权结构的若干基本理论,对终极控制人进行利益侵占的原因及动机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金字塔股权结构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金字塔股权结构的内涵和特征,对终极控制人选择金字塔股权结构而非水平控股结构构建企业集团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以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结构下小股东利益现状为研究基点,分析了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能够侵占小股东利益的原因,以浙江海纳科技有限公司为研究案例,深刻解析了浙江海纳终极控制人是通过何种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源、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并对案例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金字塔股权结构下利益侵占的防范对策,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保护外部小股东的利益。本文共六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在介绍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普遍采用金字塔股权结构进行控制这一背景下,说明了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及研究的意义所在。同时,还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思路、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章按照一定的逻辑体系,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金字塔式持股结构成因研究成果,从四个方面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简要的评论,接着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金字塔持股结构下利益侵占代理问题的研究成果,为下文的研究做好理论的铺垫。第三章理论分析。首先对本文涉及到的重要概念进行了解析,回顾了与本文相关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指出金字塔控制结构下最主要的特征,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选择金字塔控制结构的理由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第四章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结构下利益侵占的现状及原因分析。首先从理论上说明了利益侵占的方式,然后结合我国金字塔股权结构下小股东的利益现状,说明了终极控制人能够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原因所在。第五章案例分析。首先对浙江海纳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然后说明该案例的基本情况——终极控制人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方式都有哪些,利益侵占给上市公司造成什么后果,最后对案例进行总结评价。第六章民营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的利益侵占的防范对策。本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从三个方面解析了利益侵占的防范对策,分别是小股东的自我防范、通过监管部门进行防范、通过法律法规的规范进行防范。本文的主要贡献是:(1)通过对金字塔股权结构特征的理论研究,深刻分析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选择金字塔股权结构构建企业的原因,以及在我国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终极控制人能够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原因,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意见。(2)针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的利益侵占代理问题,从小股东自我防范、通过监管部门进行防范、通过法律法规进行防范等三个方面提出利益侵占的防范对策,对于缓解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有一定的指导作用。(3)本文以金字塔股权结构下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追溯控制权链条而搜寻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人,突破了上市公司表层股权的限制,深刻探讨了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利益侵占的问题,并提出有力度的有新意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