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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迈入老年人的行列,多个子女共同赡养老年人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巨大冲击,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而这与我国老年人口护理需求的持续增长是相矛盾的。在这种背景下,老年人养老护理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从“十二五”规划开始,中国政府加大了对老年人养老护理问题的重视,且最近几年各种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社会团体日渐增多,社会中间力量也开始呼吁护理保险的建立。但是目前我国关于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政策和制度尚且缺乏,而且即使在学者研究中,关于具体制度的研究也屈指可数。而我国作为立法先行的国家,必然要有具体的法律制度安排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因此有必要从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入手来探讨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本文除了引言外可以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概述。为了更好地阐述关于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设想,笔者首先需要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内涵外延做简单介绍。第二部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缺失的危害。笔者对当前社会中涉及老年人养老的法律政策进行分析,并探讨作为老年人养老重要保障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法律制度在我国缺失的原因以及危害,从而论证了我国构建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国外长期护理保险介绍。从参考外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吸取经验来构建适合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对德国、日本为代表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进行了简单介绍。第四部分,构建中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法律制度。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的目的是为被护理人提供资金补偿,因此笔者首先从构建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制度入手,多角度分析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账户的可能性。然后笔者从老年人能够获得妥善护理的角度出发,对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中护理等级划分和护理待遇给付的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