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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输注能有效的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减少所引起出血,近年来在临床上的使用日益普及,但随着血小板输注次数的增多和输注量的增加,临床上出现了新的问题,即血小板无效输注,表现为部分患者出血倾向又重复出现,甚至有加重趋势。 为进一步了解其中的原因,指导临床治疗,收集了我院血小板输注治疗的171名患者,其中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46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患者75人、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50人,共输注血小板398例次,对这些病例就以下问题进行了临床分析。①血小板输注的时机,其中包括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化疗过程中的血小板输注的时机,和输注血小板前血小板计数与出血情况的分析;②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原因,包括非免疫因素和免疫因素;③评价了大剂量丙种球蛋白(HDIG)联合糖皮质激素在治疗重症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作用。得出以下结论: 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中,如果无明显临床出血症状时,血小板计数小于或等于10×109/L作为预防性输注的指标是安全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血小板作为输注指标时,应同时结合病人的具体临床情况确定输注时机,因为临床出血的严重性不仅仅取决于血小板的数量,还取决于白血病的类型、感染、凝血功能以及是否应用干扰血小板功能的药物。 本组研究显示引起血小板无效输注的非免疫因素包括发热和<WP=47>脾大。在290例次血小板输注过程中,发热患者血小板无效输注率79.2%,无发热患者血小板无效输注率40.9%,两者存在显著差异;脾大患者血小板无效输注率75.0%,无脾大的血小板无效输注率49.6%,两者存在显著差异。免疫因素中,在排除非免疫因素情况下,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184例次血小板输注过程中,输血量大于2000毫升的血小板无效输注率占70.3%,输血量小于2000毫升的血小板无效输注率占48.4%,两者存在显著性差异。分析其主要原因是反复输血(尤其是全血,含有大量的白细胞)使机体发生了白细胞免疫,产生了相应的抗体。病人输注血小板次数在4次以内时,血小板无效发生率非常低,而随着输注次数的增多,尤其是12次以上时,血小板输注无效率增加到85.7%,虽然本文研究未作HLA和HPA抗体的测定,但血小板输注无效发生率在8次以上逐见增多这是事实,证明了血小板输注无效是由于产生了相关抗体的结果。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治疗:血小板输注无效时,首先要考虑血小板质量问题,可输注ABO同型的非库存血小板,以排除ABO系统的抗体或血小板质量方面的影响因素。若有血小板消耗增加的因素存在,如发热,感染,脾大,DIC等,则应积极治疗原发病,并增加输注剂量。若有同种抗体存在,则挑选HLA,HPA相合的供者血小板,或使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丙种球蛋白(HDIG)。若病人持续输注血小板不佳而又找不到明确的原因,则应考虑到药物性抗体的存在,将用药情况与输注无效的因果关系联系起来则可找到导致无效的药物,停用或换用相关的药物可能会改善输注效果。我们用HDIG联合治疗重症ITP患者 52<WP=48>例,并与同期单纯应用激素治疗重症ITP 患者51例比较,总有效率分别为87%和90%,无显著性差异,但HDIG联合治疗组血小板上升到正常值的平均天数2.7天,激素组血小板上升到正常值的天数18.1天,差异有显著性,故HDIG联合治疗组患者症状改善快,血小板计数回升时间短,不良反应少,说明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对保护重要器官免于出血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