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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金融是向低收入群体以及微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在传统正规金融体系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型金融方式。自从2006年孟加拉银行家因开创孟加拉乡村银行并十多年坚持不懈努力为孟加拉穷人脱贫提供金融服务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微型金融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探讨。从上世纪70年代的启蒙雏形到现在的逐渐成熟和形成体系,微型金融机构及服务已经为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农村发展和扶贫助贫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微型金融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主要以小额信贷的形式存在,其服务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现已开展对小额保险等其他微型金融服务的探索。从最初的探索尝试到如今的推广变革,其成功地显示了微型金融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和极大的潜力。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微型金融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其能够有效缓解我国三农问题,并有助于贫困地区的脱贫;更能够扶持我国中小企业,为他们保驾护航;还能够增加就业,提高区域金融服务质量,为我国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我国微型金融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小额信贷未实现利率市场化、微型金融业务开展风险较高、微型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以及相关法律和监管措施有待完善等。倘若此类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必会制约我国微型金融日后长足的发展。针对我国微型金融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国外微型金融成功的经验与本国实际情况,提出对我国深化发展微型金融的建议: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因地制宜开展业务;二是推行市场化的小额贷款利率;三是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分散风险;四是努力拓宽微型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五是增强产品创新,实现多元化发展;六是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政策支持。望我国微型金融能够在不断的探索与积累中日趋完善,造福更多的贫困人口,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