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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与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现状显现出一定不适应、不协调的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西方国家在经济大衰退的背景下开始了治理理论的探索,提出了社会治理多元参与、民主化、多方合作以及治理方式制度化的理论,为公共组织和个人提供治理社会的机会。哈耶克作为西方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之一,他对极权主义的批判,对福利资本主义的反思,对组织与公民自治的期待,对自生自发秩序的重视,乃至对有限政府的尝试性构建等,都为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鉴意义。本文以哈耶克社会治理思想研究为题,查阅参考了大量文献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对哈耶克社会治理理论的梳理、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工作现状的分析,探索哈耶克社会治理思想对提高我国社会治理水平的对策和建议。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动荡、西方极权主义和福利国家趋势的不断发展,以及公民自治意识普遍增强是哈耶克社会治理思想产生的主要历史背景。在理论渊源方面,哈耶克一生涉猎极其广泛,奥地利学派的个人主义、秩序演化思想以及英国宪政自由主义思想中的有限理性与自然演化论等学说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哈耶克社会治理理论体系的形成。哈耶克指出,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政府在社会治理工作中有着强有力的干预手段,政府都不再甘于将自己的身份定义为简单的“守夜人”。他们不但希望具有强制性权力,而且还要求这种权力具有排他性。因此需要明确政府治理的角色定位,分散其公共品供给的权利;哈耶克对政府的排他的权力持否定态度,另一方面他对于个人自治和民间自治社团、组织的发展却竭力维护,认为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实现自由自治才是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哈耶克一直反对那种建构式的理性主义,认为真正的法律的形成方式应当是被发现而不是被制定,因此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必须遵从自生自发秩序。毋庸置疑,哈耶克的社会治理理论对于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其思想能够让我们直面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知识困境、意识到维护公民自由的重要性、以及促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民间自治组织发展等一系列的重要问题。但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看,哈耶克社会治理理论中的某些观点与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并不相符,其整个社会理论也是植根于西方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之上的。因此,在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过程中,还是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批判的眼光和视角来吸收借鉴哈耶克社会治理思想中的合理内核,既要吸收西方优秀思想理论,又要以我国基本国情为基础、面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