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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一直被当作我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政府定下了 2020年要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目标,不仅逐年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更是在扶贫项目建设上加大支持力度。7年来,我国贫困人口减少了 8000多万。但与此同时,各项扶贫资金也成为了一些别有用心人士眼中的“牟利之道”“钻营之缝”,扶贫领域的贪腐不仅给国家财政资金造成巨大损失,也影响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存在着紧迫性和必要性。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政府陆续出台有关文件、开展专项督察行动对扶贫领域的腐败进行严肃打击。2017年底,中央纪委专门发布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这也说明国家对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和急迫程度。本文通过搜集统计近三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网站、中纪委网站等主流媒体上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例,发现在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中,村官是占比较多的一个群体,进而通过实例来分析村官腐败的现状和危害、主要手段及特点。“足寒伤身,民寒伤国”,村官在扶贫领域的腐败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前进步伐,破坏了扶贫工作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实施,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使农村经济正常有序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受到不利影响。然后,本文在分析扶贫领域村官腐败滋生的制度、经济、文化原因,探讨其滋生的条件。村官腐败的原因有多方面不同因素,例如农村传统思想的影响,村官综合素质不高,政治觉悟较低,在国家精准扶贫的战略下,扶贫项目繁多扶贫资金逐年增多,金钱诱惑大,同时上级监管无力,监督机制乏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惩处力度不够等。最后,本文根据扶贫领域村官腐败滋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和治理村官腐败的对策:完善扶贫工作机制,严格推行扶贫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体系,优化村干部人选,加强村官选举中的门槛,建立健全村官激励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力度,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加强扶贫领域村官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以便从根本上阻断村官在扶贫领域的腐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