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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人的现实社会,作为主体的人在交往或交流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或矛盾,故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和规制人的行为来维持稳定的秩序。然而规则的创制首先要人达到共识,而共识的形成是需要发挥人的理性和意志自由的作用,秉持理性和宽容的理念,才可能创造出有共识的秩序化的行动世界。进一步讲,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既然是现实世界,那么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法律,理应关注现实世界,关注现实世界所发生的具体的个案。近些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法治,才能适合我国法律实践并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已成为法治理论研究者关注的热点。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是继续沿用西方的法治思想,还是吸收我国本土的法文化思想,抑或是构建一种新的法治观,来指导法治的建设和发展。笔者认为,法治观的建构应当以良法的理性和价值特征为表征,在根植于我国传统的法精神文化的基础上,吸收西方先进的法治思想,结合当下我国的实际国情,从而建构一种新的法治模式,以期实现法治中国。因此本文以此为思路展开研究,具体表现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通过对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的分析,引出论题研究的必要性。进而对国内外相关论题的研究现状进行阐述和分析,从而为自己的研究做铺垫。最后通过对论文的创新点和研究方法的阐述,来展现自己论文的主题:良法及其法治意义。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良法概论。首先,通过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以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为界限,分析中外对良法论述的相似,以得出良法的共性内容。其次,介绍良法的理论基础,理性基础和伦理基础为法律的“善”性奠定基石。最后,通过对良法共性内容的分析得出良法的伦理价值,从而对良法(良法标准)有所充分认知。第三部分主要是通过对良法的形式标准、实体标准和技术标准三种不同的标准来分析良法。第一节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良法的形式标准分析,得出良法的合理属性,进一步阐述良法结构的科学和谐性;第二节通过分析良法的实体标准,来定性良法内容在终极意义上为人服务的价值属性,以及良法的客观属性;第三节通过对良法的技术标准分析,主要介绍非形式逻辑的法律修辞学以及规范化的语言,进一步展现良法的内在本性。第四部分主要基于良法及其标准的思考,构建属于我国自己特色的法治观。采用辩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当代形式主义法治观和权利主义的法治观的反思和批判,来建立一种新的法治观,并以此来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实现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