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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构建“和谐延边”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延边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任务变得更加的迫切。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也是促进延边地区社会和谐的要求和优化延边地区公安工作的前提。警民关系涉及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概念,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说就是在法制化原则、互利互惠原则与诚信原则基础上建立的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关系。对于警民关系,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历史唯物主义,到毛泽东思想,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又到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大以来的历次重大会议内容都有所涉及,其对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态度的方向是始终不变的,在具体论述上是继承和发展的,对我国在建设和改革不同时期的警民关系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也为本研究提供了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延边地区公安机关积极践行党和国家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指示,深入开展了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百警进社区”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不可以忽视的是暴力袭警和群众恶意投诉现象频现、警察执法行为不规范以及警民沟通不畅等不和谐现象仍旧存在,严重制约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其中的主要问题,包含了警察、群众和客观环境三方面的综合问题。为此,延边地区要根据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以及其主要问题,从警民双方同时入手,配合社会机制体制,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途径,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