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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因其独有的风情成为旅游开发的重点。但在旅游开发中,与民族文化保护如何协调发展?如何通过旅游开发带来社区的发展?一直是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来凤县舍米湖村作为摆手舞的重要保留地而成为旅游开发的对象,在资金投入、政策导向上一直是各级政府的重点。摆手舞作为土家族文化的典型代表,在旅游经济迅猛发展的趋势下越来越成为了对外宣传、表演的项目。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社区还是民族文化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本论文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以文化自觉、社区参与等理论为指导,对舍米湖村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民族地位、民族经济、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变化进行分析,探讨了旅游开发对民族文化的双向作用。文章由绪论、正文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选题意义、文献综述与个案点的选择和资料来源四个部分的内容。正文部分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个案点的概况,对个案点所处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环境进行介绍,同时展示其重要的民族文化资源。第二部分以社区为对象,分析了旅游开发对社区所带来的变化,这些变化集中于民族认同、经济、文化三方面。第三部分从摆手舞的角度,分析了旅游开发对摆手舞的展示和冲击。对冲击方面的研究从商业化、表演化、被动性等角度入手。第四部分为结论,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发现,无论是舍米湖村的发展还是摆手舞的传承和发展都面临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旅游开发中政府力量过于强大,政府的强势推动未能获得其他各方的认同;同时,各种力量无法形成有效互动,阻碍了社区及民族文化的发展。因此在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中必须充分关照各方力量,尤其是社区需要充分参与到旅游开发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族文化和旅游开发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