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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目前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并不是单纯的城乡经济差异,也不是城乡政策制度的差异,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要想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平等的现代化成果,加大农村经济产业建设的力度,赋予农民更实惠的权力,就要努力健全农村经济体制建设,尽量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与此同时,若要切实实现平等发展的农村经济、提高全国农业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大部分农民收入,从而减少城乡差距,则必须要有完善的金融市场的支持。只有完善的金融市场配合,才能将农村经济建设得以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主要工作是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存款的有效性,帮助农民合理利用及分配资源,从而降低农村资金流失的风险,最终有效提高农村整体经济的提高。虽然这样有效的金融市场可以迅速建立起来,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金融市场的制度不完善,资金紧缺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开展。为了解决这一瓶颈,农村金融行业陆续提出了小额信贷的解决方案,小额信贷的发展是当前最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手段,它可以有效缓解农村金融市场的供求失衡现象,并有效拓宽农民资金来源的渠道。然而,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农户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通过介绍黑龙江省鹤岗市农户小额信贷基本情况,从信贷主体出发,发掘农户小额信贷中出现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文章在对相关理论介绍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介绍了鹤岗市农户小额信贷的需求情况及供给情况,从中发现鹤岗市农户小额信贷产品种类单一、运作流程不规范、供求失衡、抗风险性欠缺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其农户小额信贷的有效运行。为了切实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加强农村整体小额信贷的有效性,本文总结出完善鹤岗市农户小额信贷的一系列对策建议,即建立以农户为核心的多元化小额信贷产品、建立严格规范的农户小额信贷运作流程、建立完善的农户小额信贷的供给平衡机制、建立严密的农户小额信贷抗风险管理机制等方法,实现鹤岗市农户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