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叶适法律思想探析

来源 :上海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tudyrec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崇义以养利,隆礼以致力”,是叶适思想的核心所在,故叶适的法律思想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倾向。本文通过论述,深度分析叶适的法制思想、行政法律思想、人法共治思想、经济法律思想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凸显叶适法律思想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叶适法律思想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从而展现叶适法律思想的价值体系。第一章分别从叶适生活的时代、他的生平经历两方面分析其法律思想形成的背景。叶适出生在一个“三世贫匮”之家,早早便辍学以教书来贴补家用,因此叶适对南宋时期民间百姓的贫穷和困苦是极为感同身受的。南宋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使得叶适所生活的温州地区在文化教育方面占得优势地位。发达的文化使得叶适很早就受到了陈傅良等前人的永嘉之学新兴思想的熏陶,而叶适本人又非常勤勉和善于思考,最终造就了他集永嘉学派之大成的成就。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叶适法律思想的理论渊源,叶适是一位儒学思想者,所以他的思想中包含了儒家思想的渊源。然而与南宋其他儒学大家不同的是,叶适坚持以传统儒家学说为基础,来构建自己的法律思想。此外永嘉学派前人的思想也是叶适法律思想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叶适的功利思想是对这一些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第三章主要阐释了叶适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从叶适的立法思想、行政法思想、人法共治思想、经济法思想四个方面阐述了他带有功利主义色彩的法律思想。不同于同时代的道学家们从“天理大义”出发,用“内圣”的思维为“王道”划定一个框架,一切的法律政策不能跳脱这个圈,叶适法律思想的功利倾向非常突出。“崇礼以养利,隆礼以致力”,虽是他的思想内核,但叶适的法律思想并没有被“礼”所束缚,他批判被扭曲的“礼义”,并试图将南宋的“法害”变为“法利”,使民众不再受法度过密之害。第四章结合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来评析叶适的法律思想,展现其思想中的时代价值。叶适的法律思想渗透在其政治、经济等思想的方方面面,因而是叶适功利主义思想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叶适法律思想的研究,不仅可以丰富其整个学术体系建构,对我们重新认识南宋时期永嘉学派思想家也有深远的意义。
其他文献
刑事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应该自始至终围绕着追究犯罪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而进行。因此,围绕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民事
本研究主要根据物权法原理分析我国农民土地权利现状及其形成原因,并根据生产力标准和以农民为本位的指导思想,提出完善我国农民土地权利制度的思考。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