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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其地位与普通法律截然不同,处在金字塔顶端的宪法,往往规定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人民权利义务等根本内容。自清末以降,我国第一部《钦定宪法大纲》的产生,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五五宪草”制定以前,中国已经有十余部宪法或宪法草案,之所以如此之多,究其原因,是由于当时的社会混乱,军阀混战,政权交替频繁,每一位执政者为了巩固自身权力,都要制定一部能够反映自身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的宪法。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曾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性文件,其中《训政纲领》及《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为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以下简称“五五宪草”)的制定奠定了基础。“五五宪草”的制定历时三载,几易其稿,最终在1936年5月5日颁布。这部宪草是在采纳各方面的建议后制定出来的,具有一定民主性。当时围绕这部宪草,知识界进行了相当长时期的讨论,且讨论内容颇为广泛。不仅在宪草颁布前后,在全面抗战时期,也进行了更多的讨论。不过,在这一时期,知识界围绕该宪草问题所进行的讨论主要目的是以“五五宪草”为基础,重新制定一部宪法,以求能够达到民心稳定,建立起抗日统一战线,抵抗口寇的侵略。目前国内对抗战时期关于制宪问题的讨论相对较少,大多是对于宪政运动的某一方面的讨论,没有深入整理挖掘。这一时期的知识界关于制宪问题的讨论不容忽视,其所讨论的目的也值得我们去研究。本文针对这一方面的空白,通过历史资料的收集,对抗日战争时期知识界有关此问题的讨论进行分析,在此之上,总结和概括当时国内不同派别的宪政思想以及宪政观点,并考察其对抗战胜利所产生的影响。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讨论制宪问题的论者群体。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别分析了抗战前期和抗战中后期,知识分子围绕制宪问题所讨论的主要内容,其中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四部分主要针对国民党派以及非国民党派知识分子的不同主张,分析其宪政思想的异同,并分析这一时期有关制宪问题的讨论所产生出的结果,以及其对督促国民政府积极抗战、制定完善的宪法所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