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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语言中的专名与形式语言中的单独词项有两个差别:每个单独词项正好指派给论域中的一个个体,而专名有时不止一个承担者(如小明),有时没有承担者(如虚构事物)。为了表述方便,把这一类空指称的专名,包括一些空指称短语统称空名。
空名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巴门尼德就给我们留下了这个难题:我们如何能有意义地谈论不存在的东西?如果它不存在,我们又如何指称它?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包含空名句子的意义?
从弗雷格到罗素、施特劳森、蒯因,再到克里普克,都对空名所引起的若干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虽然他们都持指称论立场,但由于他们各自理论有所差别,所以对空名问题的解决方案也不一而同。实际上,大多数哲学家都是携带不同的形而上学、知识论立场进入并处理语言哲学问题,用形而上学或知识论的论证作为对其语言哲学理论的支持。同时,语言哲学中的名称理论和意义理论、形而上学中关于“不存在的可能对象”的理论、逻辑学中摆脱实存预设的自由逻辑等均与此有关。
本文主要考察持指称论观点的分析哲学家们对空名问题所引起的逻辑、语言哲学和形而上学问题的若干解答方案,揭示这些方案各自依赖的理论机制和解答策略,并以此为立足点,反观各位哲学家的形而上学和知识论立场,力求廓清空名及周边相关概念,给定该问题在指称论内部的理论定位,梳理重要哲学家对该问题的若干解决方案,并给出具体分析,做一些分析和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