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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对陆九渊哲学的解释学意义作出初步讨论。 第一,“六经注我”对于陆九渊来讲不能作为方法论解释学命题成立,而只能作为其本体论解释学境界的表述。 第二,陆九渊的方法论解释学强调解释主体的能动性,并主张解释要把握重点,反对舍本逐末的解释方法。 第三,陆九渊的本体论解释学具有显著的实践伦理学的特征。 1、陆九渊哲学包含本体论和认识论,但贯穿始终的是其伦理哲学,其所有本体论和认识论只有放置于伦理视角中才是可以理解的。 2、陆九渊的伦理哲学不仅包含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问题,而且包含人与宇宙万物的伦理问题。 3、陆九渊的实践伦理哲学既保留了儒家道德规范的确定性,又强调了道德规范在具体境遇的实践中显现的过程性,突出了意义的生成性。 因此本文认为:陆九渊哲学是当代解释学不可逾越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