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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环保主体良性互动关系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环保事业和环境法制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环保主体互动法制侧重于调整宏观的、事前的、基础性的环境法律关系。环评制度本身具有科学技术性、前瞻预测性和内容综合性等优点,已成为贯彻预防性原则的最主要环境法基本制度,是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决策的主要科学依据,为实践中环保主体互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机制设计理论研究社会互动和制度分析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它提供了具体情况下如何设计机制或者规则的方法。环评中环保主体互动制度设计可归结为机制设计问题,可用机制设计理论的理论框架和核心概念进行分析和设计。本文通过运用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理论框架以及信息效率、激励相容这两个核心概念分析我国环评中环保主体监管互动,从而提出环保主体良性互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