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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成为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当今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都处于由互联网组成的巨型网络之中。我们在网络空间的任何活动都会留下“痕迹”,这些“痕迹”通过系统处理会形成数据并被记录下来,所有数据汇聚成一个巨大的“数据池”,成为“大数据”。大数据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甚至被誉为一场“新的革命”,它可以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大数据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在政府管理、个人生活、企业营销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大数据技术的不成熟、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措施缺失和法制配套措施的欠缺等原因导致侵害网络用户数据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阻碍了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从法律层面对网络用户数据利益进行保护十分必要。本文引言部分介绍大数据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从总体上分析网络用户数据及其利益保护问题。在本文第一章“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数据利益保护面临的挑战”里,文章重点剖析网络用户的数据利益,这也是文章的重点和难点,分别从利益主体、利益内容和利益关系三个维度进行剖析,多角度分析网络用户之“数据利益”所在。利益存在之处必然有利益冲突,网络用户数据的利益冲突也是无处不在,本文选取了数据自由与人格保护间的利益冲突、数据所有者与数据使用者间的利益冲突、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保障间的利益冲突三个方面来分析。具体到我国,本文第二章“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数据利益的法制现状”着眼于我国的法制现状。对于我国的网络用户数据利益保护,从立法、法律实施保障和法制配套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分别对现状进行考察,从现状入手分析其存在的缺漏。针对第二章提到的缺漏,第三章“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数据利益保护的法制对策”进而提出对策。同第二章相对应,也是从立法、法制实施保障和法制配套措施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立法方面的阐述分为立法模式的选择、立法原则的确立和多层次法制体系三个角度;法律实施保障从主体维度进行分析,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三个主体;法制配套措施则是从强化技术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三个角度进行阐释。本文从利益分析——现状及缺陷——对策的思路写作,试图简单对大数据时代网络用户数据利益保护进行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