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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规定了风险评估的环节。通过风险评估了解决策风险,拟定风险防控措施,进而提高决策质量,逐渐发展为决策者的共识。然而,现有的程序规定在风险评估的原则、内容、主体、程序、责任承担等方面并不十分清晰,难以满足实践需求。本文在此基础上,以地方规范性文件为分析样本,结合价值分析、案例分析法,就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理论基础、现状以及完善展开论述。本文主体分为四部分,简述如下:第一部分是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中基本概念的辨析。文章首先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归纳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及范围,进而结合风险概念剖析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的类型及产生原因,明确了风险评估的对象。然后通过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比较,表明风险评估既包括对客观风险的科学估测,也包括对于风险可接受性的评估。最后,结合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化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证成路径的分析,亦即制度的动因和进路。文章首先介绍了风险评估的基础性工作,阐明风险评估在实质上属于行政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需要制度予以规范。然后通过风险评估中科学、民主要素的分析,表明二者的博弈需要制度予以引导。据此,文章一方面从正相关、无关联、负相关三种角度分析了法律之于科学、民主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借助法政策学、行政过程理论等阐明了法律之于风险评估制度的价值意义。第三部分是从国内、国外两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实践的介绍。国内制度实践以中央文件和地方规范性文件为分析样本,归纳了目前制度规范中存在的风险评估必要性、独立性、系统性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国外制度实践涉及英国、美国、德国、SPS协定,分别从观念、方式、机构设置、原则战略等角度分析国外风险评估可供借鉴的内容。第四部分以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为例,对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文章首先确立了利用成本收益分析进行科学评估、注重公众参与效果保证民主评估、强化合法性审查实现规范评估的三大原则,并分析了三者之间的互补、修正关系。然后,从合法性评估和合理性评估两方面阐述了风险评估的内容,在合理性评估中着重谈及了成本收益评估、可行性评估和可控性评估。紧接着,以评估组织主体、评估参与主体和评估监督主体的体系介绍了主体要素。之后,进一步明确了风险评估的流程,涉及决策阶段评估、执行阶段评估和实施后评估。最后是对风险评估责任的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