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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烟花爆竹这一行业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一些农民作为副业以小作坊的形式经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少经营者存在雇用童工的现象,造成该领域安全事故频发。在一些事故中存在犯罪行为,需要刑事司法的介入,而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法律认定却存在不少争议之处,由此,深入分析该领域案件的法律认定对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科学地对此类案件定罪量刑具有相当意义。本文由一则涉及非法雇用童工的典型案例即“赖天才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引出了关于本案应定何罪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适用范围两个问题,结合学术界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等罪,以及刑法上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研究,采用案例分析与法理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这两个问题分别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最终结论。本案应只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一罪。其理由就在于笔者对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适用范围所提出的见解,即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一项定罪量刑原则,不仅在量刑时适用,而且适用于定罪过程。本文正文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分别介绍了案情及关于本案的各方意见,并从中引出了本文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即关于本案的定罪问题和在定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时所涉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适用范围问题。第二部分是对问题的法律分析,首先分析了本案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问题和最终应定何罪的问题;其次分析了在定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时所涉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适用范围问题。第三部分是问题的分析结论,经过分析,得出了本案应只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一罪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一项定罪量刑原则,不仅在量刑时适用,而且适用于定罪过程的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