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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孕前BMI过低或过高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至关重要,可对其造成近期乃至终身的不利影响。为此本研究描述安徽省孕妇孕前BMI的分布情况,制作孕前BMI分布的百分位数曲线图;探讨孕前BMI与5种不良妊娠结局(LGA、SGA、LBW、巨大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关联。方法选取安徽省8个研究现场,以2008年10月-2010年10月,在安徽省8个地市的妇幼保健机构孕早期建卡并随访到分娩记录的孕妇作为调查对象,采用自编的《孕早期母婴健康记录表》收集孕妇的社会人口统计学资料,既往妊娠及疾病史等。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对其进行身高测量,并由孕妇本人自报孕前1年最低体重作为孕前体重。应用LMSchartmarker Pro version 2.4软件,采用LMS法建立孕前BMI的百分位数曲线;运用SPSS10.0软件,采用方差分析或者非参数检验,分析不同人口统计学变量(户籍地、家庭人均月收入、文化程度)对孕前BMI的影响。对招募的孕妇进行追踪,直至分娩,采用自编的《孕晚期母婴健康记录表》和出生缺陷登记卡收集新生儿信息。运用SPSS10.0软件,采用方差分析或者非参数检验,分析孕前BMI对不同出生指标(如出生体重、身长、头围、胸围、孕周)的影响。运用非匹配的巢式病例对照研究设计,采用χ~2检验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分析孕前BMI与4种不良妊娠结局(SGA、LGA、LBW、巨大儿)的关联;运用匹配的巢式病例对照研究设计,采用χ~2检验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分析孕前BMI与先天性心脏病的关联。结果从2008年10月-2010年10月,共招募20 308名孕妇。到2010年10月,已有12 355名孕妇随访到结局,其中合肥和马鞍山市共7 509名孕妇随访到结局。安徽省20 308名孕妇孕前平均BMI为20.17±2.325 kg/m~2。非初孕妇孕前BMI高于初孕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5.857,P<0.001)。比较不同自评家庭人均月收入的孕妇孕前BMI,结果显示月收入<1000元的孕前BMI高于其余3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比较不同文化程度孕妇的孕前BMI,结果显示高中或中专组与大专组差异无显著性,其他几组文化程度不同的孕妇孕前BMI顺位为初中及以下>本科及以上>高中或中专/大专(P<0.01)。分析随访到结局的12 355例资料发现,孕前不同水平BMI的孕妇所生子女出生体重、身长、头围、胸围从高到低的顺位均为:超重及肥胖>正常>过低(P<0.05)。采用非匹配巢式病例对照研究,调整年龄、户口、孕次等混杂因素后,对孕前BMI与胎龄儿组和体重儿组分别进行关联性分析,结果显示孕前BMI过低是发生SGA的危险因素(OR=1.320,95%CI:1.068~1.631),使LGA和巨大儿的发生风险降低(OR=0.670,95%CI:0.543~0.678和OR=0.543,95%CI:0.458~0.643),且与LBW无统计学关联;孕前超重及肥胖是发生LGA和巨大儿的危险因素(OR=1.758,95%CI:1.503~2.056和OR=1.870,95%CI:1.540~2.271),使LBW发生风险降低(OR=0.388,95%CI:0.159~0.950),且与SGA无统计学关联。运用合肥和马鞍山市随访到结局的7 509例资料(包括74例上报先天性心脏病的出生缺陷监测登记卡),对先天性心脏病进行1: 2匹配的巢式病例对照研究,结果显示孕前超重及肥胖孕妇其子代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风险是正常组孕妇其子代的3.600倍(95%CI:1.210~10.707)。结论安徽省育龄妇女孕前BMI受多种因素影响,其过低或者过高均会影响妊娠结局。制定最适宜的孕前BMI范围,可能会减少母婴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MeSH偏度-中位数-变异系数法;母源肥胖;体质指数;先天性心脏病;巨大儿;小于胎龄儿;大于胎龄儿;巢式病例对照研究